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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投诉耗时耗力难讨说法 权威检测在手也难仲裁
2006-12-21 10:53:4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张鸣雷 胡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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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1日电2006-2007供热期,哈尔滨市出台了《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规范》,以期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供热纠纷提供一个科学、公正的依据。然而,开栓供热至今已经两个月,哈尔滨市几十户认为室温未达标的居民参与了市计量所进行的室温检测,却无一户最终讨得说法。拿着权威的检测报告,这些市民感到茫然和无助。

  居民:耗时耗力难讨说法

  道外区西开源二道街17号的住户吴曦听说可以对室温进行公正检测,不达标还能获得赔偿的消息后,12月初,她到市计量所花了80元申请了检测,检测结果是室温16℃。虽然拿到了检测报告,但在朋友和家人的劝说下,吴曦放弃了。她说,讨说法费时费力,能赔多少也没准,还是与供热单位协商一下,看能不能烧得好点。据了解,像吴曦这样想法的市民大有人在。

  家住道里区安阳街海富康城的许国光的维权路要比吴曦走得远点,他拿着分别是13℃、16℃的两个屋的检测报告,找到了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可因他没有与供热单位签合同,仲裁也无能为力。

  据市计量所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已经有几十户居民先后进行了室温检测,其中有97%达不到哈尔滨市规定的供热室温标准。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些进行了室温检测的用户,至今还没有一例成功得到赔偿。

  仲裁部门:没有供热合同无法立案

  据市仲裁委员会案件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每天都有100多个相关咨询电话打到市仲裁委员会案件部,而仲裁委员会立案的依据是提交写有“约定哈市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条款的供用热合同,咨询仲裁的居民极少能提供出供用热合同。有的虽有合同,但合同上也没有写有“约定哈市仲裁委员会解决”的仲裁条款,致使市仲裁委员会无法立案。

  市供热办:行业管理将逐步规范

  今年,市供热办对供热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即“要逐户与居民签订供用热合同”。然而,这一要求却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市供热办也很无奈。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哈尔滨市没有“市场准入”等规定,加上受自身管理权限的限制,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企业的约束力非常低。对于居民遇到的签合同、如何赔偿等问题,哈尔滨市正在制定相关细则,逐步规范供热市场管理。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