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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保新举措 退休人员异地购药不必回哈报销
2006-12-22 09:16:4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程
东北网12月22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推出一项新措施:借助邮政储蓄卡将个人账户上金额划拨给参保后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今后,这些退休人员在居住地购买药品将不用再回哈报销。
据了解,该措施出台之前,到达退休年龄后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在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时,只能是自行垫付异地购买药品费用,回哈后再凭票据到劳动部门报销。为了方便退休后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劳动保障部门推出这项新举措: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具有在外地居住暂住证或户口或购房证明、并且已在哈尔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退休人员,医保中心将为其建立邮政储蓄账户,每年将采取邮政储蓄的方式,将个人账户金额划拨到这些异地居住的医保参保人账户内。异地居住的参保人今后可以直接使用该账户的资金在居住地购买药品,或者支付普通门诊治疗时发生的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