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8日电 日前,中国音像协会召开内部会议,表示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卡拉OK版权使用费。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不在这次征收范围内。
记者从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了解到,这次开征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范围主要是经济比较好的城市。而对于像哈尔滨市这类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地区,则还需要由中国音像协会运营部门经过测算和统计之后,才能进行收费。因此,哈尔滨市不在这次征收范围内。
对于哈尔滨市今后征收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问题,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在最高标准每个包厢每天12元钱的基础上,与卡拉OK经营者协商,进行适当下调。经过省版权局前期调查,向哈尔滨市的卡拉OK场所每个包厢每天最多征收7元到8元钱较为合理。同时,还应该按照卡拉OK场所所在的不同区域和规模大小,制定出不同的收费等级。目前,省版权局已经将此意见上报给国家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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