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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运管站收保险费与货运车主惹争议
2006-12-28 14:35:2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崔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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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8日电 26日13时,记者接到哈尔滨市呼兰区货运车主张某打电话反映:呼兰区运管站要求货运车主投保货运承运人责任险,不交该项保险费,就拒收运输管理费。

  张先生说:“没有运输管理费缴费凭证,我们的货车就不能上路营运,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不交运管费的营运车辆将会被运管部门处以罚款等处罚。”当日14时许,记者赶到呼兰区运管站收费大厅,看到大厅里挤满了前来缴费的车主,一些车主正与收费窗口的工作人员争吵。

  记者了解到,现在是月底交运管费的高峰,如果车主不缴纳保险费,会被拒收运输管理费,而没有缴纳运管费的营运货车是不能上路运输的。

  据悉,交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标准是:2吨以下车辆每年300元,2吨以上车辆每年600元。

  车主:运管站强制收费

  记者来到负责收取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保险费的窗口,询问一位着交通制服的女收费员:“我们对你们收保险费不满意找谁投诉?”

  该收费员回答:“这是上边让收的,你找上边去!”

  “上边是哪里?有电话吗?”记者问。“窗上贴着呢!”女收费员回答。

  记者在收费窗口上方的玻璃上看到几张A4大小的白纸,上面是黑龙江省运输管理局有关启用货运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及有关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方面的宣传资料。上面并没有咨询或接受投诉的电话号码。

  于是记者又问该收费员,“上面没有电话号码啊?”

  “我给你写一个。”收费员边说边给记者写了个号码———“95518”。

  “这不是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吗?”记者再问,女收费员不再回答了。

  许多车主对呼兰区运管站如此收取保险费的做法表示不满。张先生说:“我的车已经交了保险费,一旦车辆出事故造成车上货物损失保险公司会理赔的,可是这次还得交一次保险费,这太不公平了。”

  车主徐先生说:“保险是自愿的,运管站这样做属于强迫我们保险,本来搞货物运输效益就不好,强迫交保险费大家心里就更不舒服了。”

  运管站:执行上级的文件没有错

  记者到办公室找到了值班的杜副站长,说明采访意图后,杜副站长拿出一份文件放在桌上,表示:“这是上级文件规定收取的,我们只是执行上级文件的要求。”

  记者看到这份由省运输管理局发文的《关于启用货运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年度审验和换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档案、经营行为、货运承运人责任险、规费缴纳等方面的内容。合格后,签注意见,换发新证。”

  杜副站长说:“我们认为我们只向上级文件负责没有错!”

  当日下午,记者电话向哈尔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了解情况。负责此事的哈尔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科万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几天他们也接到了呼兰区车主关于此事的反映。今天上午,他还专程去呼兰运管站了解情况,对该站的不当做法提出了批评并做出纠正。

  万科长指出呼兰运管站存在如下问题:首先得承认呼兰运管站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没有做好车主的工作,使车主对此项收费产生异议和不满。其次,该运管站工作人员在服务上态度强硬,让车主难以接受。

  万科长表示:“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哈尔滨市运管处领导非常重视,收取此项保险费用是根据交通部和省运输管理局的文件(记者注:上述第四条规定)要求执行的。不过,对于缴费有困难的车主可以采取缓交的方式解决。”

  万科长说:“车主不交此项保险费,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运管部门有权在年度审验和换证时不‘签注意见’,不‘换发新证’;可是,不进行年度审验和换证的车主将被处以100至3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