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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宝兴煤矿“10.5”重大水害事故责任人受处理
2006-12-29 07:08:1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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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9日电   据哈尔滨电视台报道,日前,根据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对方正县宝兴煤矿“10·5”重大水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经哈尔滨市纪委第42次常委会议和哈尔滨市监察局讨论,决定给予方正县副县长曹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随处分按规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下达处分决定。给予方正县县长佟宝刚行政记过处分,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严厉处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已交由方正县纪委、监察局履行党政记处分程序。

  据介绍,今年10月5日5时18分,方正县宝兴煤矿发生一起重大水害事故,死亡9人,直接经济损失953万元。经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监察厅、省安监局等部门和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来调查,认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经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

  据了解,负责方正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县长曹文在没有征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情况下,越权批准事故矿井恢复施工,对煤矿违法施工和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失察,落实停产指令不利,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全县行政管理工作的方正县县长佟宝刚是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李越峰

【专题】方正县宝兴煤矿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