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9日 哈尔滨市教育局28日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期末和假期工作的通知,中小学校将于2007年1月16日放假,2007年3月1日正式开学。教育部门要求,放假前,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和在冰雪活动中防冻伤、摔伤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通知》规定,寒假临近,各中小学校要保证期末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要杜绝随意增减课时、随意串课的现象发生。不得违规补课,要保证学生体育艺术活动和休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禁止以考试分数高低作为评价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禁止将学生考试成绩排榜公布。
教育部门要求,放假前,各区、县(市)和直属单位要组织学校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