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9日电 题:我为男友偷了公家的钱
讲述者:林晓(化名),省女子监狱在押犯人,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我是家中唯一的女孩,在父母和哥哥的宠爱下,从小无忧无虑。16岁初中毕业后,父母花钱把我送进了哈市的一所重点高中。刚上高三的时候,老师安排我与数学课代表强一桌。我学习不好,他主动帮助我。在他的带动下,我开始喜欢读书了,也就是那时我们有了朦胧的感情。在强的帮助下,我考上了一所中专,强考上了一所专科学校,我们开始交往。
父母对我和强的交往极力反对,希望我能找个条件好的。我从小任性,父母的话根本听不进去。两年后,我中专毕业,被分配到父母的单位当保管员,而强要读三年才能毕业。为了我们的未来,他开始筹划考专升本,并接受我在经济上的帮助,安心学习。
我记得那年8月,考试成绩出来了,强顺利被哈市一所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录取。但每年6000元的学费让他一筹莫展。我向家里人要钱,但遭到父母的拒绝。那天正好是厂里开工资的日子,我到中午吃饭时才跑到财务科去领工资。推开门,没看见任何人,我偷偷走进去,看到报纸下盖着钱……我下意识地快速将所有钱包在报纸里,藏在怀中,一路跑回家,从偷的13万元中拿出强的学费。随后,我打电话叫来了强,骗他说做通了父母的工作,借来了钱。
回到单位,同事们争相告诉我,财务科发工资的钱被偷了,当时我十分恐慌。在偷钱时我将工作的手套落在财务科了。半个多月后的一天,公安局的人到我们车间逐一和我们谈话,我当时称自己那天回家吃的饭,下午才回到单位。
几天后的下午,强打来电话,说学校还要交2000元的书本和住宿费。我请假回家,从偷来的钱中拿了2000元带到学校。当强从寝室出来时,和他一起的还有两名警察,眼看冰冷的手铐戴在我的手腕上,我彻底崩溃了。面对漫漫5年牢狱生活,真后悔当初,不该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