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4日电(记者 单志华)购买住房是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由于个别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在管理中存在问题,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屡见不鲜。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员会为此提出《改进我省房产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提案摘要】
房产开发商在销售住房时虚假广告普遍存在,业主拿到房产时发现,许多开发商在广告中宣传的承诺得不到兑现,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和欺诈行为。房产开发商任意变更设计,侵害业主权益,尤其是小区绿地面积缩水、公建设施建设的用途变更,有些事后变更虽然有规划、房产等部门的批文,却未得到业主的认可。业主委员会地位不明确,发挥应有作用困难。新小区建成后,一般均由房产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先行物业管理,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也由该物业公司负责组建。业主委员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成员不知道自己的责、权、利是何物。
【记者调查】
根据有关条例和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各项决定落到实处的执行者和监督者,是广大业主的代言人,是物业的主人代表,物业公司是业主物业的“管家”。而现实是,“主人”的地位仅为“自治管理组织”。随着房产物业小区建设的不断发展,房产物业管理工作将承担起大量传统意义上居委会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为切实解决上述这些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改进房产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已成当务之急。
【委员建议】
一、依法规范房产广告,严厉处罚虚假广告,还房产广告市场一个清白。
二、政府相关部门应严把规划审批许可关,严防房产开发商随意变更房产设计、变更公建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和用途,保证规划、设计的严肃性。
三、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加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培训管理工作。
四、改进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