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9日电 东宁法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离婚、赡养、相邻通道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推行了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审理机制,让民事纠纷速讼速结,用最短时间实现当事人的最大诉讼效益,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截止目前,该院审结民商事简易案件130件,适用速裁解决机制审结了85件,调解撤诉结案63件,调撤率74.1%,其中当日立案当日结案的占一半以上,平均审限4.2天。 2006年,东宁法院共审理民商事简易案件970多件,平均审限12-13天。
年初,东宁法院成立了速裁庭,专门承办速裁案件,他们还实行了院长签发裁判文书制度,目前,该院速裁判决的案件,无一上诉,当事人服判率100%。
据了解,东宁法院推行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审理机制后,立案、送达、审理三个环节衔接、协作到位,大大节省了审理案件的时间,速裁案件的审结时间竟然缩短到了30分钟,平均一天至少要进行2起案件庭审,最多时一天开6个庭,结6起案件。该院在审理王某与田某离婚案件时,从原告进入法院提起诉讼到领到调解书结案,只用了30分钟的时间,实现了即立即审即结的速裁效果。该院预先设置了速裁调解书、裁定书和调解协议的固定格式板块,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调解协议、调解书、裁定书利用现成的格式,只需更改一下当事人的姓名和协议内容就可以了。对于像王某田某这样简单的案件,东宁法院做到了10分钟制作、10分钟签发印制和10分钟送达当事人的“三个10分”。
该院在突出速裁“快”效果的基础上,力求促和谐结案的最佳社会效果。对当事人情绪比较稳定、争议焦点不大的案件,速裁庭的工作人员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做好调解,化解纠纷。日前,东宁县大肚川镇大肚川村郭某因家庭琐事打伤了唐兄郭某的儿子,经派出所调解不成,起诉到东宁法院,速裁庭的工作人员在摸清案件的基础上,耐心调解,反复劝说,1个小时过后,郭某愿意赔付所有的医疗费,唐兄郭某也满意地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