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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企业“挡箭牌”被摘 黑龙江不再新授保护性牌匾
2007-04-13 08:26:0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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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3日电 “重点挂牌保护单位”、“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挂牌服务企业”、“重点保护企业”或“重点服务企业”等保护性牌匾,不但起不到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反而成了污染企业的“挡箭牌”。11日,在全省加强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紧急会议上,省领导提出全面清理与保护环境相悖的保护性牌匾,为地方的污染企业摘牌。

  曾几何时,省内的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为地方所谓的经济支柱型企业或者是利税大户发放“护身符”,一时间保护性牌匾满天飞。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党和政府重视环境保护的今天,这些地方的“土规定”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甚至成为企业理直气壮污染环境、拒绝检查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近日,双鸭山、牡丹江、佳木斯等地以所谓“创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妨碍中央调研组的正常环保执法,影响恶劣。

  对此,省政府有关领导痛下决心,严厉清理整顿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重点挂牌保护单位”、“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挂牌服务企业”、“重点保护企业”或“重点服务企业”等保护性牌匾,为地方的污染企业摘牌。同时,省领导要求省内各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重新向企业授予类似的称号。

  对于摘牌的污染企业,省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已达标企业、停产治理企业、自然停产企业加大巡查、检查和暗查力度。对擅自闲置、拆除治理设施,致使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未完成治理任务、擅自恢复生产的;验收时达标,日常生产又超标的,要从重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