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3日电 记者从省公安厅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公安机关已经确认,4月9日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该院食堂早餐大米粥中含有鼠药成分(氟乙酰胺),用来做大米粥的水有部分来自该院的一个电热水器,在该热水器中也检出氟乙酰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通报会上,专案指挥部副总指挥、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宋春华通报了案件的有关情况。4月9日12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街派出所接到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报警,称该院当日早7时起,陆续发现近200名医患及陪护人员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疑为中毒反应。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工作查明,中毒人员共203名,其中住院患者136名、陪护人员62名、医护人员5名,均在该院食堂吃完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3小时,平均潜伏期为20分钟。经过对现场提取的呕吐物、剩余的食物进行检验分析,确定早餐中的大米粥中含有氟乙酰胺成分。经查,当日早晨制作大米粥的水有部分来自该院的一个电热水器,在该电热水器中检出氟乙酰胺。
案发后,按照省、市处置该事件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哈尔滨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2007·4·9”特大投放危险物质案件侦破指挥部,抽调刑侦、刑事技术等相关警种100余名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4月10日,公安部刑侦局有关专家已抵达哈尔滨市,指导案件侦破工作。目前,侦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公安机关呼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同时正告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从宽惩处。
另悉,在全力侦破案件的同时,公安机关已组织专项行动对剧毒、放射性、农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整顿,以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