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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声大楼下难眠 出租房扰民要吃官司
2007-04-20 14:06:0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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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0日电 哈市南岗区王女士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她家楼上经常有人半夜弄出玩闹的声音,吵得她无法入睡。记者采访时发现,就目前而言,楼上的这种行为只能归属到道德范畴之内,只能用道德来约束或谴责对方。不过,即将施行的《物权法》却对此进行了规定,出租房扰民严重,邻居可用法律维权。

  楼上租户频出响动

  王女士说,自己和丈夫住在和兴路附近一幢老式楼房,楼上七楼的住户将房子出租了。令王女士头疼的是,经常有五六个人在楼上打游戏,一玩就是一宿。而且他们玩游戏时总搬动桌椅或床。她时常睡得正酣时被弄醒,之后很难入睡。

  “为了能睡上一个好觉,有时我晚上用棉花把耳朵塞上,但还是能听到楼上的声音,仍然睡不好觉。”王女士痛苦地说,正因为长时间夜不能寐,她已经患上了神经衰弱症,她也曾多次找物业公司,甚至还打电话报警,但都无济于事。

  对此,物业公司和管片民警也甚为头疼。民警无奈地告诉记者,对于邻里纠纷的事他们感到很为难,楼下居民有苦恼,楼上房主租房与他人无关。他们也只能奉劝其各退一步、相互体谅。管片民警认为,居民之间道德的问题未触及到法律,就不能用法律手段干预,但居民要是报警找他们,还是要帮忙做工作。

  租房扰民违法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类似王女士的困扰,哈市很多居民也都遭遇过,但他们对类似事情的处理都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得也不尽如人意。然而,新的《物权法》却体现了一种平等性,该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也就是说,据此规定,类似扰民纠纷已达到法律的范畴,相邻业主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权要求对方停止扰民行为。

  新闻链接

  10月1日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对居民住房改为商业用房、业主权利与义务、小区共用部位如何使用、绿地和道路能否当车位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事情,或者您有此方面的观点、见解,我们欢迎您的参与。参与热线:89846682。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