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7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5年哈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16469元,2006年为18775元,平均每月上涨了192.16元。全市的医疗、失业保险的计算基数及福利待遇也将随之上涨。
据有关人士介绍,哈市的社保基数是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的,每年调整一次。在以新基数为计算依据的2007年至2008年新社保年度内,哈市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将水涨船高,这就意味着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按新的标准缴纳医疗、失业等各种社会保险费。
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已调整为每月1564.58元。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从5月1日起调整为938.75元/月。即:职工月工资高于938.75元,按实际工资征缴失业保险费;低于938.75元,按938.75元征缴。
同时,随着缴费基数的上调,参保人员的福利待遇也将随之上涨。以医疗保险为例,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随缴费基数的增加而增加,其中45岁以下的将由42元左右/月调整到48元左右/月;45岁以上的将由54元左右/月调整到62元左右/月。
据悉,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哈尔滨市各区及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凡依据200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计算的事项,均按新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