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8日电(记者 雷蕾) 自2002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用9004.5万元。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实现审判辅助工作分离、发挥合议庭作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审判运行机制更趋合理,审判活动更加规范。为方便群众就近就地解决纠纷,实施了新的级别管辖标准,所有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都交由基层法院管辖;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71.3%的民事案件适用建议程序处理;坚持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便捷方法,推广速裁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助,仅2002年以来,全省法院减免诉讼费用9004.5万元。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696人,参与陪审民事案件295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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