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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楼道广告约“应召护士” 一男子点滴后意外死亡
2007-05-10 16:34:0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刘宇婷 闻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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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0日电 日前一名外来打工男子在家中静点时突然出现意外,随后120急救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抢救,该男子不治身亡。上门静点人员是死者家人看居民楼道乱贴的“应召护士”小广告后找来的,现道外警方已对此案展开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在道外区一居民小区见到了死者家属。据其介绍,兰西县农民王某36岁,来哈市打工多年。不久前王某腿部做了手术,术后在家休养,医生建议,为防止伤口感染需进行抗菌消炎治疗。家人看到居民楼道内张贴的“上门静点”小广告,找到了住在附近的女子胡某,约她为王某上门静点。静点使用的药品和器具都是胡某提供的,使用的药物是“菌必治”。从4日开始静点,之后两天未发现异常情况。6日是静点的第三天,点滴时突然出现意外,王某在点完半瓶药的时候,脸上突然变色,大喊了一声:“快拔针,我眼睛疼得受不了了”。话音未落人就歪倒在一边。家人立即拔针停止点滴药物,呼叫王某不见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来到王某家现场施救无效,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但王某已不治身亡。

  王某死后,家人立即向道外警方报案。民警在调查此案时发现,为王某点滴的胡某没有执业手续,其招揽生意的方式就是在附近楼道内张贴小广告。

  随后,记者在道外公安分局太平大街派出所见到了为人点滴的“应召护士”胡某,胡某对死者家属询问的静点药物和使用的静点器具来源拒绝解释,对记者询问是否有合法的护士执业手续等问题也拒绝回答。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警方及有关部门已对这起案件展开调查。

  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属于非法行医。居民小区楼道内的“上门静点”广告应依法取缔。有关人士提醒市民:非法“上门静点”有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居民看病应该到正规医院就诊。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