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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假加分连坐追责 17日前出具加分相关证明
2007-05-11 09:27:5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铁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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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1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招考办获悉,今年哈尔滨市不对中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出具相关证明,5月17日以后提交的证明无效(2007年哈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除外)。

  考生加分资格审查程序为: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向学校(或户口所在区中招办)提交有关证明,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查(户口在外区的考生直接由户口所在区中招办审查)认定后,由考生填报政策性加分审批表,校长签字,报区、县(市)中招办审查,之后报市招考办实行集体交叉审批。

  据悉,政策性加分考生经所在学校审查认定后,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市招考办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审批合格的获重点高中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考生进行媒体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线索清楚的具体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舞弊行为处理,取消其政策加分,同时取消其报考省、市重点高中资格,并将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出具加分证明(书)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