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被烧伤 生活不能自理
2002年3月份,岳红岩经人介绍,到黑龙江省一建工企业下属的一个“车间”开钻机、修钻机,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他办理工伤保险。
岳红岩说,2004年5月10日5时30分左右,他和工友在南岗区学府四道街一建筑工地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他们钻机的钻头突然折断掉在施工的基础坑内。队长让他携带乙炔瓶下到坑内修理。就在他刚刚点火准备焊接的时候,“轰”的一声,眼前一片火苗,岳红岩身上的衣服着火了。站在坑口的工友看到坑内的情况后,马上用绳子向外拉岳红岩。岳红岩忍着浑身的灼痛,顺着绳子向外爬。由于疼痛难忍,他爬到一半时,从绳子上掉了下来。经过10多分钟的营救,岳红岩被工友救了上来,并被送到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救治。
岳红岩入院后,医生马上对其施行了气管切开术。记者在住院记录上看到,岳红岩全身75%烧伤,其中身上深三度烧伤70%、面部深二度烧伤。为防止感染,他的10个手指和大部分脚趾被截掉。住院期间,他共做了气管切开术、左足跟腱延长术等8项大手术。
在医院住了580多天后,岳红岩身上的烧伤逐渐好转。虽然伤口已经愈合,但烧伤使他的皮肤聚在了一起,他活动起来非常困难。后来,他又做了表皮松解术。
前不久,岳红岩出院了,但年仅22岁的他却生活不能自理。
医药费花去40万 还有30万没着落
岳红岩的父亲说,在住院期间,岳红岩干活单位一名叫李某的负责人一直给他们送医药费和生活费,岳红岩住院花的40万元治疗费用都是他们拿的。
记者在一张支票上看到,上面盖着“董某”的名字。岳红岩的父亲说,这个人是黑龙江省某建工企业的董事长。
岳红岩的父亲说,为了儿子今后能够有生活自理的能力,必须给儿子安一双假手,再做整容手术,但这样的手术至少得要三四十万元钱。岳红岩出了事后,家里已经欠下了2万多元的外债,根本无力拿出这笔钱。他曾多次找公司协商这件事,但对方一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岳红岩不是我们公司的人”
董某则否认岳红岩是他们公司的人。至于为什么医院会收到盖有他名章的治疗费,他说,可能是他们公司交给承包对象的工程款。同时,他还否认李某是他们公司的工作人员。
而李某则一再拒接记者的电话。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黑龙江工作部的李智英说,他们已经对岳红岩进行了法律援助。因为岳红岩已经超过了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限,无法通过劳动部门解决,如果和单位达不成协议,下一步就要到法院申请民事赔偿。
李智英认为,岳红岩进入董某的这家公司工作,不管所做工程隶属哪家公司,该公司对岳红岩受伤一事都应该负连带责任。
劳动部门:工伤险企业个人都受益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去年,他们受理了5326起劳动仲裁案件。其中1277起是职工受工伤后要求所在单位负相应的责任。目前,大部分单位都没有为职工办工伤保险,在建筑行业这一情形更为普遍。目前,我省建筑行业每年有四五十万名农民工,他们几乎都没有办理工伤保险。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刘伟说,按照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我省工伤保险的参费率只在工资总额的1%至1.5%之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不仅能大大降低企业的负担,也能为个人解除后顾之忧。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后,到劳动部门鉴定工伤等级。目前,工伤保险共分10级,如果伤残为1级至10级的,除去抢救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有这么一条“安全带”企业为何要舍弃呢?刘伟说,一些企业为了省钱,心存侥幸,不给职工办工伤保险。拿一个有1000人的建筑企业来说,如果每名农民工月工资是800元,按照工伤保险参费率1%标准计算,该企业一年需缴纳9.6万元的费用。但一旦发生事故,常常面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治疗费。导致不少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百般推脱责任,不愿给受伤职工出钱治病。像岳红岩这种情况,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一切费用都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出,不但包括所有的治疗费用,还包括他康复出院后的生活费用。
刘伟说,针对农民工办理保险的情况,现在劳动部门正和建筑部门协调,实行以工程项目为参保单位。一项工程在开工之前,按照工程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在工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