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7日电 不仅检查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且要重点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行为。日前,省建设厅等十厅(局)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13日至15日,建设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姚兵先后来到大庆和哈尔滨市进行检查督导。
4月初,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建设厅、国土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物价局、工商局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十厅(局)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实行企业自查和市(地)普查、省里抽查相结合,检查与宣传、整改、处罚相结合,阶段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和排查,查处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为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我省实行了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人员强制培训上岗,按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规定销售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达不到相应比例的企业,资质不予年检。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名商品房销售人员通过培训,考取了上岗资格。
姚兵对黑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给予肯定,他强调,要认真做好当前的专项整治工作,从项目人手,切实加强对土地、规划、融资、贷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把审批关。相关厅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项目立项、项目审批、房屋建设、销售许可、产权登记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要狠抓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移交系统,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和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