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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限制范围办理托运来不及 登机客日弃香水百瓶
2007-05-17 16:52: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仇建 于建 杨建平
东北网5月17日电 16日下午,飞往北京方向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可过安检时,因随身携带的一瓶200毫升香水,超出限制范围,旅客李女士被阻止登机。办理托运来不及,不得已,李女士只好把香水“自弃”在机场。这种情况,自5月1日以来机场时有发生,平均每天被“自弃”的香水、乳液等达百余瓶。
据介绍,根据民航新规,5月1日起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酒类必须托运),超出部分必须托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新规实施后,在哈尔滨机场,部分旅客仍然对新规不太了解,每天都有因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超限,而被安检查出。因嫌办理托运麻烦或者来不及托运,一些旅客只能在登机前丢弃物品。这样不仅影响了旅客通行安检的速度,也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在机场安检口看到,被旅客丢弃的超限物品有严格被限制的摩丝、香水、乳液、凝胶,还有矿泉水、糖浆等液体饮品,也有不少日用的剃须泡沫、牙膏扔在地上。据机场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刚刚实施时,超限事件每天发生数量达到数十起,被自弃的超限物品每天有百余瓶之多。
哈尔滨机场提请乘机出行的旅客,提前了解关于液态物品检查的新规定,液体物品尽可能办理托运。象常用的化妆品、剃须泡沫、牙膏、隐形眼镜药水等均属液态物品,必须按规定携带。机场要求旅客一般应提前两个半小时到达机场办票,并可向航空公司办票人员索取1升容积的透明塑料袋用于包装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以免造成损失和给出行带来不便。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