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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政企分开 省森工总局扩大改革试点
2007-05-18 09:48: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大明 万冲 王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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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8日电 省森工总局党委17日在清河林业局召开会议,肯定该局内部政企分开改革的成功实践,并决定选择绥阳、穆棱、林口、桦南、山河屯、绥棱、亚布力等7个林业局进一步实验,力求通过半年左右的时间,为全省森工企业全面实行内部政企分开趟出一条坚实的途径。

  历史上国有林区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解决了林业局的系统领导和社会行政工作属地化管理的矛盾,对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林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持林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体制也越来越显露出其自身的一些弊端,突出表现为政企不分、资产属性不分,阻碍了林区区域经济的快发展、大发展。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省森工总局去年选择清河林业局进行了内部政企分开改革实验,试点一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这次决定扩大试点范围,目的在于从更大范围积累经验,为全面实施内部政企分开奠定基础。

  这项改革的基本构想是,在试点林业局加挂林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实行内部政企分开。在林业局施业区重新进行适当区划、合并部分林场(所)、建立中心林场的基础上,建立林业局、中心林场两级管理委员会,依法进行辖区内行政管理权。国有林管理机构与管委会一套机构,两项职能。即一方面代表国家管理森林资源,履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一方面依法履行林区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内部政企分开后,通过林区管委会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国有资产,企业与管委会内部分开,自主经营,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律进行经营运作。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