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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集资诈骗”七种形式
2007-05-28 07:36:5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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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8日电  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且涉案金额较大。集资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近日,记者采访了黑龙江银监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集资诈骗者往往利用投资者趋利心切的暴富思想和部分公众缺乏投资知识、盲目投资的心理,以高额回报率为诱饵,消除投资者的疑虑,使之失去应有的风险意识,甘愿投以重金。

  其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虚构经营业绩,伪装企业经营有方,效益良好;先期斥巨资在媒体上早造声势,制造企业效应,罩上炫目光环;向社会公益事业投入赞助,大肆宣扬,塑造“形象”;租借高档办公设施,精致装潢,大张旗鼓搞各类庆典,展示公司“实力雄厚”;甚至不惜用“糖衣炮弹”贿赂地方官员,谎称得到有关政府领导和部门同意,借以狐假虎威,显示有来头、有靠山;编造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计划,伪造有关证件,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打着兴办“高精尖”高科技企业或者集体企业的幌子,以优厚的红利为饵等。

  

责任编辑: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