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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调整本科高职录取划线原则
2007-05-30 12:37:1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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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30日电 今年高考,黑龙江省将对本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进行调整:本科一、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分数线均按多于计划招生数10%左右划定,以便提高广大考生志愿满足率,也给高校提供多一些选择学生的机会;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由去年的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120%划定调整为按110%划定。

  据悉,黑龙江省高考最低录取分数段是省招委会根据院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各批次各招生院校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招生院校录取结束后方可确定。去年黑龙江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划线原则为:理科按多于计划招生数的6%左右划定,文科按多于计划招生数的9%左右划定;本科二批:理科按多于计划招生数的4%左右划定,文科按多于计划招生数的7%左右划定。今年则全部调整为按多于计划招生数10%左右划定。

  另据介绍,今年,黑龙江省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最低录取分数段划定原则为: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120%划定;本科三批院校也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120%划定。艺术类本科(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外)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文、理本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则按不低于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体育类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分数线本科按全省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划定,体育类高职(专科)按全省高职(专科)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划定。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