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31日电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的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拉开帷幕,黑龙江省也将同步开展。在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即将启动之际,副省长刘海生发表署名文章《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推进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全文如下: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推进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副省长 刘海生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之际,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的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拉开帷幕。今年全国活动主题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继续深化去年确定的“落实井下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主题,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牢牢把握这一主题,以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宣传,注重成效,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切实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深刻认识我省安全生产发展态势,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我省是老工业基地,是煤炭、石油石化、森工、农机大省,高危行业企业多,安全基础薄弱,是全国七个安全生产高危省份之一。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强安全基层和基础工作,深化以煤矿为重点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去年,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十五”以来首次降到3000人以下。今年1-4月,各类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7.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9%,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克服任何麻痹和侥幸心理,警钟长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各市(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社会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最大社会合力,努力营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通过开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促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加强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遵章守法,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全民的安全素质,形成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新闻报道、开办专栏、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及时报道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及时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防范措施、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让安全生产走进厂矿、走进社区、走进人民群众,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注重实效,以月促年,推进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各项任务完成。各市(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加大投入,立足治本,突出抓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落实煤矿井下带班制度,创造新机制,采取新措施,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小煤矿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确保今年关闭矿井任务按期完成。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起来,认真分析辖区内重大隐患和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现场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责令立即整改,安全没有保证的要停产整顿,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007年是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关键年,是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是全社会的殷切期待和共同责任,是构建和谐龙江、平安龙江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积极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