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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产未见孩子一面 入室抢劫被判12年悔不当初
2007-06-05 15:44:2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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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5日电 几名20岁左右的青年人模仿电视中绑匪的画面,购置了抢劫凶器,秘密潜入哈市平房区哈飞技校实习厂内,将值班的两个门卫制伏后捆绑住,并用胶带将两人的嘴封住。今天上午,哈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青年凌晨入室抢劫

  今天,平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入室抢劫案。

  据法庭调查:1月3日凌晨2时许,郭方超、张志强、张国庆、马洪宝四人面戴口罩、手持凶器闯入哈飞技校实习厂,先后将工厂内的两名门卫捆绑,用胶带缠住两人的双手,并封住两人的嘴巴。随后,张国庆将工厂监控器的线路弄断,并将电脑主机搬走。

  张志强负责看守两名已经被捆绑的门卫,马洪宝则将院内的一个卡车的车门弄开,郭方超和张国庆负责将仓库内的铜制导线环和铜制母线板搬上车。随后,两人驾车离开现场。郭方超打电话让张志强和马洪宝也离开现场,并嘱咐两人将作案时穿的衣服丢掉或烧掉,找一个旅店暂时落脚。

  郭方超和张国庆开车行驶到阿城区杨树乡路口时,车辆突然坏在半路上了。郭方超给好友徐斌打电话让其借点钱,并找到张志强和马洪宝一同来帮忙推车。徐斌在明知道几人的抢劫行为后仍赶往现场帮忙。几人乘坐一辆出租车到达现场后,没有将车修好。后因路上有人,几人弃车和赃物分别逃窜。

  辩论:从犯应从轻处罚

  法庭上,几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为其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

  张国庆的辩护人称,抢劫的打算是由郭方超提出来的,张国庆并不是第一个提出的,而且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起到次要作用,且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配合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张志强的辩护人称,张志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没有持凶器,而且仅负责望风,起到次要作用;马洪宝的辩护人称马洪宝在案发后,在公安机关还没有掌握线索的情况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应减轻处罚。

  公诉人指出,几名青年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们的文化素质都很低,过早地放弃了学业,有业不就,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整日泡在网吧里,幻想着一夜暴富。而徐斌原本拒绝了参与抢劫,可是最终却在哥们义气的作用下,走上了犯罪道路。他劝诫几名年轻人要记住今天的教训,弃恶从善,用辛勤的汗水洗涤自己的灵魂,争取早日走出监狱。

  被告人母亲当场落泪

  12时许,法庭经过合议庭合议后,当场进行了宣判:几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带凶器进入工厂内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成立,郭方超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款4万元;张志强系从犯,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款3万元;张国庆系从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款2万元;马洪宝系从犯,并主动投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2万元;徐斌因犯窝藏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法庭宣判后,几名被告人的母亲当庭落泪,并哭喊着自己孩子的名字,几乎晕厥。

  悔恨落泪已迟矣

  法庭宣布休庭后,记者见到了几名被告人。张志强眼中含着泪水,他告诉记者,自己实在太后悔了。他在参与犯罪的时候,他的妻子刚刚生完孩子还住在医院里,他是从医院直接走向犯罪现场的,未能见到自己的孩子一面。想想自己要在监狱内度过12年,他十分痛悔,表示自己一定会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马洪宝双手掩面痛哭流涕,他觉得自己实在对不起父母。刚刚退庭时他听到了母亲凄惨的哭声,更觉得悔恨,他希望自己能通过改造洗涤自己罪恶的灵魂。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