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8日电(记者 高长利)近日,省委、省政府《命名2006年度全省“平安县(市、区、局)”的决定》,命名哈尔滨市依兰县等23个县(市、区、局)为全省“平安县(市、区、局)”。
《决定》指出,200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龙江”创建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防范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决定》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被命名的“平安县(市、区、局)”为榜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全省的发展与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1个县(市、区、局)达到了平安创建标准,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局)”。
附:2006年度全省“平安县(市、区、局)”名单依兰县
哈尔滨市呼兰区
哈尔滨市松北区
拜泉县
克东县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穆棱市
汤原县
同江市
佳木斯市东风区
大庆市萨尔图区
大庆市让胡路区
大庆市大同区
虎林市
双鸭山市岭东区
伊春市南岔区
七台河市新兴区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绥棱县
塔河县
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
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