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2日电 哈尔滨市污水处理费价格拟进行调整,听证会将于6月13日举行。哈尔滨供排水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马振表示,拟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主要是由于哈尔滨市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偏低,污水处理费用高,企业处于亏损运营状态,制约了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发展。
污水处理厂亏损运营
据马振介绍,哈市现有排水管渠987公里,22座排水泵站,排水管道服务面积145.57平方公里。
为了把污水处理后再排放,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污水对江河的污染,哈市相继实施了文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太平污水处理厂以及文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等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工程建设。2003年,哈尔滨文昌一、二期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通水,实现了哈尔滨市污水处理率零的突破以后,形成每日一级处理32.5万立方米、二级处理16万立方米。随后实施了沿江污水截流等工程。为避免沿江及部分内河泵站出现污水倒灌及内涝现象,他们对沿江(内河)排水泵站进行了改造。
哈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是:特困居民污水处理费0.25元/吨,居民污水费0.50元/吨,正常公企污水处理费0.90元/吨,超标排放污水的公企用户污水处理费1.00元/吨。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到2006年,所有城市、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市)必须征收污水处理费,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0元/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马振表示,哈市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加之污水处理费成本增加,污水处理厂亏损经营,难以满足污水治理设施的需要,使企业已处于负债运营的状态。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效能,需要及时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有关人士表示,调整污水处理费用,不仅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增加市民的环保和节水意识,减少污水对松花江的污染,有利于松花江污染治理。
加大城市污水治理和松花江污染治理的力度,是哈市人民热切的渴望。进一步提高污水、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步伐,调整哈市污水处理费价格标准已经迫在眉睫。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不仅能够确保城市污水处理正常运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减少对松花江的污染。而且通过价格这一杠杆作用,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和松花江污染治理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