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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转变作风见行动
2007-06-12 09:20:1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静 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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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2日电 省纪委监察厅11日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专题部署加强委厅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要求机关干部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活动,自觉参与进来,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使机关干部的精神要有新的风貌,作风要有新的变化,素质和执纪能力要有新的增强,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有新的提高。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作风保证。

  李延芝指出,加强作风建设,是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实现龙江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随着反腐倡廉工作领域的拓宽和腐败形式的多样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备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和高超的水平。但当前机关干部队伍在知识结构、综合素质、执纪能力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作风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的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全省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到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工作上要高度负责,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推进工作落实。

  李延芝提出,委厅机关的作风建设要抓住大兴勤奋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和求真务实之风,争做勤奋学习的表率、爱岗敬业的表率、执纪为民的表率、团结务实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切实抓出成效。

  要切实抓好学习这个基础,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委厅机关要建设成学习型机关,每个同志都要做学习型干部。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十条禁令”。要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作风优良、政绩突出的,要表彰奖励。要自觉摒弃加强作风建设是“临时任务”、“权宜之计”等错误观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好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李延芝强调,要把委厅机关作风建设与落实领导责任制结合起来。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当好作风建设的领导者,更要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实践者,在作风建设中要以身作则,走在前、做在前。要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上抓出成效。要把加强委厅机关作风建设与推动工作落实结合起来,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激发干好工作的热情,增强抓好工作的动力,落实推进工作的措施,努力做到抓作风建设与抓工作落实两不误、两促进。

  李延芝要求,要把作风建设活动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对我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吴官正同志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要以这次会议为标志,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有效地抓好委厅机关的作风建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取得工作新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