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5日电 日前,记者随同黑龙江省环保执法检查团检查时了解到,《黑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完成起草和省内外调研工作,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计划在今年10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届时,我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管理将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据了解,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共有13个市县建设了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场20座,生活垃圾清运量1391.6万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346.6万吨/年,生活垃圾处理率24.9%;无害化处理能力为9379吨/日,无害化处理量244.6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7.57%。同时,按照国家四部委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双鸭山、鸡西等市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省建设厅负责人介绍,我省近几年建设的主要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是:哈尔滨市投资5亿元分别建设了垃圾焚烧发电厂、向阳和西南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齐齐哈尔市投资0.83亿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佳木斯市投资1.8亿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115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双鸭山市投资亿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300吨的双洁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鸡西市投资1.54亿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800吨的宝川垃圾处理场;黑河市投资0.38亿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280吨的垃圾处理场;绥化市投资0.54亿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270吨的垃圾处理一期工程。
据统计,“十五”期间全省累计投资近12亿元,建设了十多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9379吨/日,是“九五”期末的6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