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5日电(贾晋璇 宣剑 记者雷蕾) 炒股失利后雇“高参”帮忙,结果钱没赚到,反而赔上了性命。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炒股失利引起了人命案,“高参”李公信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哈尔滨某企业女退休干部王某迷上炒股后,因“技术”欠佳,多次炒股失利,便想找一个炒股内行的人帮其炒股。2006年6月,王某听说她家以前的邻居李公信炒股很内行,于是,她找到56岁的李公信。李公信说,“我自己炒股都赔得够呛,没法帮你。”但在王某多次恳求下,李公信答应帮她炒股。
据王某的儿子回忆,双方商定了口头协议,如果李公信炒股挣到钱,王某将按利润的40%给李公信“分红”;如果炒赔了,由李公信自己承担。此后,李公信便经常到王某家和她谈股票。在李公信的指导下,不到两个月,王某所买的股票赔了3万多元钱,这是王某万万没有想到的。而李公信在股票赔钱后,也不再到王家来了。王某越想越气,便按照事先的口头约定,多次要求李公信给予经济补偿。李公信反驳说,“早告诉你股市有风险,赔钱是正常的事儿”。但在王某的追要下,他念于事前有口头协议,便于当年8月给了王某1万余元损失费,又出具了内容为“今欠王某炒股钱贰万肆千元,11月底以前再还壹万元,其余的在2007年9月底以前还完。”的欠条。但到还款期时,李公信又以各种理由推托,不给王某兑现。
2006年12月1日8时冼,王某将李公信找到她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期间,李公信提出先给王某5000元钱,剩余赔偿款以后再给。王某不同意,非让李公信先还1.4万元。随后,因如何支付赔偿款的问题二人发生激烈争吵。恼怒的李公信产生报复念头,以回家取钱为由离去。当日10时,李公信从自家找出三角刮刀、剔骨刀各一把以及土制四连发手枪一支来到王某家。双方见面后,再次为如何支付赔偿款问题发生争吵和厮打。厮打中,李公信持三角刮刀刺向王某胸、背及面部,见王某大声呼救,李公信又用剔骨刀向王某的嘴里猛刺一刀,将王某当场杀死。
听到王某的呼救声后,邻居报了警。作案后,当李公信收拾现场并从王某家阳台窗户跳出准备逃跑时,被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审讯,李公信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哈尔滨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连刺被害人要害部位十余刀,将被害人杀死,手段极其残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李公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的两个儿子经济损失19189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