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1日电 今年年初,哈尔滨市呼兰区无业青年张某用卡簧刀在火车上威胁女旅客岳某,并强行将其手机抢走。日前,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
家住呼兰区无业青年张某曾因抢劫、盗窃被呼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2004年年末减刑释放。今年1月27日18时许,他乘坐哈尔滨开往绥化的6253次列车回家时,见6号车厢的18岁女旅客岳某正在用手机发短信,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当列车在呼兰火车站停车时,张某趁6号车厢后部无人之机,突然用卡簧刀抵住岳某的脖子,将岳某的手机抢走,并迅速下车逃走。随后,岳某向列车上的乘警报了案。哈铁公安处民警于2月15日将张某在呼兰家中抓获,并将手机缴获返还给了岳某。
近日,张某被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张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