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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提高10%
2007-06-26 11:39:4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谭彦龙 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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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6日电 日前,木兰县利东镇养牛专业户刘长发,因心脏病在哈医大一院做了心脏手术,痊愈后,他从该县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领取了12000元的医疗补偿。医疗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两个月后他还可以得到3000元的补偿。因为从下半年,这个县将新农合补偿标准提高10%。

  今年初,这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县开展以来,深受广大参合农民的欢迎,全县农村有133282人参加新农合,占农业人口的70%、占常住农业人口94%。截止到6月中旬,全县已有9700多人得到医疗补偿,补偿金总额为61万余元。

  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经济制度。新农合这件使十几万木兰农民受益的事,被列为今年木兰县政府重点工作之一。

  为保证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这个县对全县298名乡医、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业务人员及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层层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了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为规范新农合工作,这个县对基金管理、报请审批、基金支付等都有明确规定。对补偿人员进行公示,保证新农合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缓解。

  据了解,目前木兰县正着手新农合补偿的提高,将补偿金标准由过去的50%提高到60%。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