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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首例吸毒后肇事案告破
2007-06-27 11:06:1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进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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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7日电 日前,哈市交警部门与省公安厅禁毒部门联手破获黑龙江省首例吸食毒品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案例。目前,犯罪嫌疑人杨克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4日6时30分许,香坊区哈平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AQ3530号现代牌吉普车由北向南行驶时,突然撞倒中间隔离护栏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黑AG2349号松花江牌微型面包车相撞,造成微型面包车驾驶人邵立峰与乘车人关凤云当场死亡,另一同车人董玉安受伤。

  事故发生后,动力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经讯问,肇事者叫杨克勇,1976年1月15日出生,家住南岗区宽城街,1995年3月13日初领驾驶证,目前准驾车型为A1A2。初审中,事故科科长李连会、民警陈琳、刘宝军在问及肇事经过和一些具体细节时发现,该人神志不清,语无伦次,答非所问。对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进行测试发现,结果为0.02毫克/毫升,远远低于“血液内酒精含量为0.2毫克/毫升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其精神状态,民警猜测该人可能涉嫌吸食毒品后驾车。

  25日,根据公安部禁毒局关于吸毒嫌疑人员进行尿液检验的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强制戒毒所对杨克勇进行尿液检验,结果显示杨克勇尿液中甲基苯丙胺类物质呈阳性,证明杨吸食过毒品。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杨克勇交代了其肇事前后的过程。据其自述,他曾于2003年因盗窃罪被判入狱,2006年刑满释放在家,目前给一个做绿化带生意的老板打工。事发前夜,他曾在某洗浴场所开房,后回家在家中吸食了冰毒,冰毒是其同在监狱服刑人员给他的。吸毒后两个小时,他驾车来到事发地点,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肇事了。

  据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行动队队长于林祥介绍,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是黑龙江省发现的首例吸食毒品后交通肇事的个案,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已介入调查。据动力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士奇介绍,此案的成功侦破提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酒精含量等常规检测的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根据案情需要也要进行尿液检验。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