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8日电 肇东市部分耕地是我省玉米种植产业化示范区,玉米是当地农民种植的最主要农作物。目前肇东农田里玉米苗已有半米高,长势较好,可是向阳乡巨胜村农民刘奎齐的玉米却出现严重的病害。
6月中旬,刘奎齐发现自家承包田里近80%的玉米苗出现严重病害,收获无望。田里的种子是他从本乡农业站站长、农艺师安某那里购买的,今年3月时把30公斤名为“东农六号”的玉米种子播在了地里。
21日上午,记者来到刘奎齐承包田。刘奎齐今年27亩承包田均种植玉米。与旁边其他农户承包田里的玉米苗相比,刘奎齐家的玉米苗高矮不齐,其中矮小的玉米苗正在枯萎;细看较高的玉米苗,多数苗株的叶子有黄边,掰下玉米苗,可见靠近根部的苗杆有烂芯现象。同村农民认为,从目前看,刘奎齐今年种植的玉米至少将减产80%。
刘奎齐把减产的责任认定在种子“东农六号”上,要求销售者包赔损失。
记者为此采访了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科,该科郭女士说,“东农六号”是未经省级审定的玉米种子。我国种子法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经营、推广。
刘奎齐说,一周前,他请安某去田里看过。安某看后说,可能是不久前喷洒的除草剂不合格所致,不过一时无法肯定,让刘“再挺几天看看”。
然而说到维权,刘奎齐却有一大不利:没有保留购货凭证,也没有保留玉米种子。刘奎齐去安某那里购买种子时,当时现场有两个本屯的农民周某和李某,他俩愿意作证。刘奎齐还留有一个“东农六号”玉米种子包装袋,包装袋上的文字显示,“东农六号”玉米杂交种出自辽宁铁岭市某种业公司。
17日,刘奎齐找肇东市农委反映此事。刘奎齐说,肇东市农委综合执法股工作人员称,只有申请种子质量鉴定,才能分清责任。申请鉴定须由农户先支付2500元,由农委请5个农业专家去现场鉴定。
21日记者来到刘奎齐购买种子的经销点、向阳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庆娟种子经销站。对于安某曾向刘奎齐销售“东农六号”玉米种子这一事实,经销站表示知情并予以认可。
记者发现,该种子经销站门口有肇东市消费者协会颁发的“诚信维权单位”牌匾,但无个体工商户字号牌匾。
随后,记者随刘奎齐去肇东市农委综合执法股。负责人对刘奎齐说:“今年春天我们贴公告,下乡用大喇叭广播宣传,劝农民不要购买未经审定的大田种子,你们就是不听。”据他说,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即使种子质量没问题,购种农民也可以找经销商赔。
至于农民的损失,肇东市农委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和解;市农委亦可以主持调解;如调解不成,农民只好去法院起诉。
《种子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综合执法股那名负责人表示,如果查明经销商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市农委将依照种子法予以处罚。
记者离开肇东后,刘奎齐打来电话,称安某已同意近日带“东农六号”玉米种子生产商,去刘奎齐承包田里察看,查找病害原因。
刘奎齐说,我希望其他农民从我这件事上吸取教训,千万不要相信熟人宣传,购买未经审定的种子;购买后,即使与销售商熟识,购买者也要保留票据,以备将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