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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今年出台七条新规定
2007-07-03 09:46:0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甫善 王世云
东北网7月3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事局获悉,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高级职称从9月1日开始呈报签转材料(地点:道里区地段街10号市人才服务局大厅),评审时间为9月3日至10月30日;中级职称10月20日开始呈报评审材料,评审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30日,核准工作在12月20日前结束;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在12月底前结束。今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截至8月31日,核准任职资格时间从9月1日算起。
据悉,今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新规定:一是今年除继续在规定的系列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外,还要在卫生系列正常晋升副高级职称人员中采取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在统计系列晋升高级职称人员中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二是哈尔滨市继续在晋升工民建专业(中级)及晋升农业技术专业(中级)实行考评结合。农业技术专业测试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工民建专业测试的具体要求,可登录“哈尔滨建设网”(www.hrbcc.gov.cn)查询。三是今年对中小学校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的《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四是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五是从今年起,哈尔滨铁路所属单位的会计、审计系列职称评审要实行属地化管理。六是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要按省人事厅统一要求,填报新版《评审表》。七是中直单位“委托评审”,“绿色通道”和“支教”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31日,市职改办的签转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