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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7月3日消息 人事部、公安部日前作出决定,授予黑龙江省民警王江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金五万元。
王江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十三年来,他扎根边远山区,承担着佳木斯市松木河乡7个自然屯、3个农场,方圆110平方公里的警务工作,为辖区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爱戴。作为辖区方圆百里唯一的民警,王江独立承担起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任,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群防群治,不断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在积劳成疾,身患乙肝、肝硬化、肝囊肿、胆囊炎等多种疾病的情况下,从未因病放松工作,他吃苦耐劳,甘于清贫,淡泊名利,为警清廉,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树立了基层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结合农村警务工作实际,在人口管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方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农村警务工作经验,创造了王江农村警务工作十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各1次。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