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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警保安比例达1:1
2007-07-04 06:12:2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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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4日电 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保安员总数已达6.8万人,与民警比例达1:1,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治安防范力量。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治安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治安部门年均受理治安案件达17万至18万起,调解了大量民事纠纷,有效预防了大量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06年以来,全省共向派出所充实警力6854人,使派出所警力平均占县区公安机关警力的42.9%。经过多年努力,全省派出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战斗力明显提高,承担了60%以上刑事案件的侦办和80%以上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此外,我省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保安员总数6.8万人与总警力6.25万人的比例达到了1:1。我省还积极组织治安员、治安志愿者和“4050”人员参与治安防范工作,群防群治力量已达90余万人,在治安防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小溪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将继续强化保安服务业建设,使其进一步发挥作用,力争在年底前警保比例达到1:1.5。派出所要有一名所领导负责保安工作,把保安工作切实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之中。保安企业要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保单位要按照法人责任制的要求,把保安人员管好、用好。强化对守护押运人员、车辆和武器的管理,每名押运人员都要留取指纹、掌纹和必要的担保手续,枪支、车辆的配备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娱乐场所必须派驻保安员。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中小学校、物业公司等,也要按照规定积极协调派驻保安员。同时,加强技术市场监管,确保保安器材的安全可靠,规范保安培训机构管理,维护保安培训市场秩序,严格审批制度,对培训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确保每一位保安员都能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