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5日电 哈尔滨市政府4日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从制、售、使用等各环节入手,对以乱贴乱画为营销方式制售假证的犯罪行为进行长期、持续、严厉的打击,直至将其彻底根除。在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和精神文明办联合下发的《严厉打击以乱贴乱画为营销方式伪造买卖证件印章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中,对此类犯罪行为的各环节惩处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狠抓源头
教唆青少年“贩假”者罪加一等
根据《实施方案》,公安部门将于近期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除继续按制售假证者留下的一切线索,不断打掉制售假证窝点,对伪造证件、销售假证的团伙主犯依法予以严惩外,还将对负责传递假证、组织销售假证、招募涂写或张贴营销广告人员的团伙成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劳动教养。对团伙成员中教唆青少年从事此类犯罪活动或传授犯罪方法的,依法从严惩处。
切断网络
帮制假者做广告可能被“劳教”
在街头张贴、喷涂小广告是制售假证者最重要的宣传渠道。据悉,以往哈尔滨市抓获张贴、喷涂制假广告的“烂手爪子”,通常在批评教育后即将其释放。根据《实施方案》,今后,全市各相关部门间将建立和完善打击协查机制,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举报和扭送在城市街道、小区庭院涂写或张贴办证、刻章、售发票、高薪招聘男女公关等非法广告的人员。公安部门对抓获、有关部门移送和群众扭送的上述人员,要认真进行审查,属于制售假证等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劳动教养;经查证属于受雇于他人、与违法犯罪团伙没有直接联系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者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劳动教养。
封闭“出口”
公职人员使用假证将受党政处分
大量的购假、用假者是制假分子得以存活的“沃土”。《实施方案》要求以破获的案件为突破口和线索,由公安部门追查购买和使用假证件的单位和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触犯治安管理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堵塞渠道
喷涂广告“夜产日清”“涉假”号码一律停机
《实施方案》中对如何组织清除和阻断销售假证的通讯工具联系号码,堵塞贩卖假证的营销渠道也做出了详细规定。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负责对涂写、张贴的销售假证联系电话号码认真进行核实,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和通信运营商中止违法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专业人员和产权单位及时清除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路面、树木上涂写、张贴的广告,务求做到“夜产日清”,尽量缩短违法广告在街道、庭院的滞留时间,最大限度地削弱销售假证等违法广告的宣传效果。
对乱涂写、乱张贴高价收药、兑换医保现金收药、治性病、体检、通下水、修家电、打井、招聘等各类广告的行为,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劳动监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以此为线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扰乱食品药品管理秩序、医疗保险管理秩序、广告管理秩序,非法行医、非法用工、非法印刷的单位和人员,以及以此为掩护暗藏于幕后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行为轻微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遏制其他各类以乱涂写、乱张贴广告信息为招揽生意方式的违法活动。
专群结合
市民举报制假窝点将获4000元奖金
为有效打击“涉假”犯罪行为,哈尔滨市还将建立专群组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假”犯罪分子形成全民围剿的高压打击态势。
据悉,目前哈尔滨市已组建专门整治机构,由市领导牵头,市直19个委、办、局负责人及各区主管区长组成了“打击制售假证违法犯罪整治乱贴乱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专项打击行动组、违纪人员查处组、教育和改造组、清理工作组、资金保障组和宣传组,目前各组人员均已到位并投入工作。另外,哈尔滨市还设立了高额奖金,鼓励群众举报制假窝点,今后凡市民扭送乱贴乱画的“烂手爪子”到有关部门,即奖励200元;举报有全套制假设备制假窝点的市民将获赠4000元人民币奖金,如所举报情况特别有价值,奖金还会更高。
副市长王维绪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