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5日电 4日,哈尔滨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联合作出决定:在哈居住并已领取暂住证且不具有哈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年人和公共交通优待人群,可与本埠70岁老年人和优待人群一样,办理公交IC卡老年卡、优待卡,享受乘车免费或半价的优惠政策。
据市交通局公交处负责人介绍,在哈尔滨市居住、不具有哈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年人和公共交通优待人群,可以依据在户口所在地核发的《敬老优待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因公伤残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并提供哈市暂住地派出所的暂住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IC卡,持卡乘车享受相应待遇。未领取暂住证在哈暂住的不具有哈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年人和公共交通优待人群,可不用办理IC卡,在乘车时出示有关证件(如《敬老优待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因公伤残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同时主动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供司乘人员查验,享受优惠乘车待遇。
据了解,老年乘客持老年卡或老年证乘坐市区国有公交车(大型轮渡船只)享受免费优惠,持卡或持证乘坐市区公交联营车继续享受半价优惠。优待人群持相关证件或优待卡乘坐市区所有公交车(大型轮渡船只)可享受免费优惠。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