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5日电 记者今天了解到,哈市交通局下发通知,对不具有哈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人给予优惠。
通知规定:对不具有哈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年人和公共交通优待人群且在哈市长期居住的,可以依据《敬老优待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因公伤残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并提供哈市暂住地派出所的暂住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IC卡,持卡乘车享受相应待遇。
对不具有哈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年人和公共交通优待人群短时间在哈市暂住的,在乘车时应出示优待乘车证件,如《敬老优待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因公伤残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及身份证,可享受优惠乘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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