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6日电 为了留住打算离开的一名技术工人,一企业将该工人的1000元薪水扣留,以此希望工人能“回心转意”。企业虽然“爱才心切”,但工人反而觉得这种做法更让自己难以接受,并找到劳动监察部门,寻求解决办法。
4年前,从哈尔滨市某大型国企退休的老彭是一名下线工,纯熟的下线技术使他退休时有不少企业找上门来聘请其继续工作,并帮忙带徒弟。老彭选择了一家生产联轴器的企业,月工资1800元。最近,已经60岁的老彭感到无法承受没有休息日的工作,于是选择了辞职。没想到,企业却扣下了他1000元工资,并提出了这样的一个条件:回来工作就给他1000元。老彭几次去工厂,但始终未能要回这1000元钱。5日,老彭的老伴告诉记者,老彭当初去工作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每次开工资时,工厂都有记录。
记者从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虽然老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工厂的工资台账可作为他为工厂工作的记录。工厂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不应以此来作为挽留技术人才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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