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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清查“甲氨蝶呤” 哈市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2007-07-10 06:28: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林晓蕾
东北网7月10日电 记者9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我省从即日起暂停销售和使用“注射用甲氨蝶呤”,并在全省范围内彻底清查该药品曾经或目前正在销售使用的情况。
2007年7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三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儿都使用了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5mg)。
据了解,甲氨蝶呤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绒毛膜癌、骨肉瘤等肿瘤治疗。该药物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痛、轻度偏瘫、麻痹症等。另据近期查询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库,其中共有12502份,31488例次,甲氨蝶呤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记者从哈尔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了解到,目前,哈市尚未发现有人使用“注射用甲氨蝶呤”出现不良反应。
据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经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全省经营和使用“注射用甲氨蝶呤”的单位暂停销售和使用该药品,并从速从快、自觉上报曾经或目前正在销售使用该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药品的流向、剩余药品数量和存放地点等信息。同时要求各地市药监部门认真监督各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上报情况,并开展全面检查。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