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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林权制度改革 伊春打造和谐稳定新林区
2007-07-14 14:16:5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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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4日电 人心的安定,促进了家庭的和睦,家庭的和睦堆积了“大家”的平安,“大家”的和谐促进了林区的安定。依托林权制度改革,伊春市正在打造和谐稳定新林区。

  20世纪90年代,伊春林区陷入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困境。“天保工程”实施,林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压力日益严重,在岗职工收入低,28岁以上的大龄青年中有30%娶不上媳妇,长期游荡在社会上,盗伐林木、滥砍乱伐案件居高不下,给社会治安管理增加了难度。

  2006年,伊春开始实施林权制度改革。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该市抓排查、搞调处,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在全市建立健全了“调访一体化”三级调解网络,积极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对林地纠纷、农林纠纷和林木纠纷,基本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根据排查出矛盾统一建立台账,集中组织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

  该市把盗伐林木犯罪作为重点,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同时,积极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搭建起了具有治安防控快速反应能力的防范平台,将3584名公安干警充实到第一线,加大警力的巡护密度,提高见警率;健全了2226名专职治安员、6536名兼职治安员队伍,完善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居民区的撬盗案件;以保安、经警为防控骨干不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力度;在农村和林场所,全力推广治安承包责任制,有效地预防了各类案件的发生。过去林子是国家的,护林防火主要靠林政、公安、森防等部门;而现在林子承包给个人,承包户的责任心大幅度提高,形成了“处处是护林的哨所,人人是护林的哨兵”的氛围。林权制度改革以来,5个试点林业局所承包的经营林地均未发生一起林地盗伐案件、森林火情和火警。

  林权制度改革让广大林区职工踊跃投身到国有林承包经营中,大力发展家庭经济,搞活林下经济,从而使林子活起来,产业兴起来,群众忙起来,林区的家庭更和睦了,人心更稳定了。

  人心的安定和经济的好转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经过2年的不懈努力,伊春有16个县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了92%以上。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