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7日电 记者从省政府昨天召开的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从本月起,黑龙江省由劳动、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安监和工会等9部门联合,集中对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城镇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中存在的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公安部门将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将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卫生部门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非法雇用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专项行动中,各个相关部门对发现的受害人将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做好医疗救治、工资兑现和经济补偿等工作,认真核实受害人员情况,确保其安全顺利返乡;对智障人员等特殊受害人员,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经查实的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虐待伤害等违法犯罪分子,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同时,监察机关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