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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物价上涨影响 黑龙江低收入者食品多支出81元
2007-07-17 11:20:3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王育政 沈丽娟
东北网7月17日电 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3.6%,已经超过了年初制定的3%的目标控制线,其中食品类上涨7.9%。
按照上半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092元计算,因物价上涨人均损失了204元。其中10%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08元,因物价上涨人均损失了97元,人均消费多支出了89元,其中人均食品多支出81元。对5%的最低收入家庭影响更加明显,上半年,5%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4.1元,同比增长2.2%,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实际下降1.4%。在5%最低收入家庭本来偏低的收入中,每人因价格上涨消费又多支出了56元,其中因食品价格上涨多支出46元。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