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7日电 哈尔滨市2007年度首批廉租户续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于16日起正式发放,共涉及廉租户722户,发放补贴款270万元,按行政区分区组织发放。
据了解,此次发放租赁补贴款与以往不同,2007年,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再次加大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投放力度,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租赁补贴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平方米平均补贴7元提高到11元,涨幅为57%,基本满足了廉租户的租房需求。此外,第二批廉租户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初由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组织发放。
据介绍,为切实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问题,完善住房保障制度,2003年,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把廉租住房工作确定为重点工作目标,建立了市、区、街三级廉租住房管理体系,开始实行廉租住房制度。
截至2006年末,哈市共核定建档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廉租户3056户,其中6平方米以下廉租户1127户,已全部解决;6-7平方米的廉租户1929户,已解决510户,剩余1419户。
2007年,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将力争超额完成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700户工作目标,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共解决人均7平方米以下廉租户1637户,其中,租赁补贴1499户,占91.6%;实物配租138户,占8.4%。此外,随着哈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及财力的增强,在适当时机,哈尔滨市政府还将对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做适当调整,逐步扩大哈市廉租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使更多的低保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