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8日电 刘立颖,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北兴公安分局副局长,从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起,一直工作在刑侦一线。多年来,他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面对新形势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执法办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大胆创新,从一名普通的青年民警成长为一名政治坚定的共产党员,一名业务娴熟、机智勇敢的公安刑警。
1991年11月,北兴向阳煤矿住区连续发生10余起重大入室盗窃案,案犯气焰十分嚣张,影响极大。专案组决定蹲坑守候,抓获现行。当时考虑到刘立颖刚刚入警,没有装备武器,又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安排他到重点部位。但他主动请战,带上一名联防队员根据个人对案情的分析、理解,自己选择地点秘密潜伏。凌晨1时许,住区内一个人肩扛编织袋、手拎一根60多公分长的铁棒出现在他选择的地点,当他上前盘问时,那人将拇指粗的铁棒劈头朝他砸下来,他机警地迎头而上,头部顶住罪犯下颌,铁棒重重地砸在了他的后背上,在联防队员的配合下,赤手空拳,硬是把这个体壮如牛的案犯制服了。根据案犯的供述,在其住处搜出大量赃物,一举破获向阳煤矿及周边地区重大盗窃案2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多年的刑警生涯,不但缔造了刘立颖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娴熟的业务技能,还练就了他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2002年3月18日,北兴公安分局团山派出所接到报案:在其辖区发现无业青年李红伟被杀。刘立颖率侦察人员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之后,确认尸体所在位置为抛尸现场,在与死者的继父栗圣月了解情况过程中,发现栗圣月的言语表现、行为举止有悖常理,他凭借自己从事刑警多年的直觉和经验,结合现场勘查信息及抛尸环境综合判断,认为栗圣月有杀害李红伟的重大嫌疑,提出了重点围绕栗圣月开展侦破工作的分析意见,并得到专案组的一致认同。经过三个昼夜的外围排查、搜集证据,终于撕开了栗圣月精心伪装的面具,将其送上了审判台。
作为一名刑警,刘立颖始终坚持“案情就是命令,素质就是警力”的工作理念。2004年1月17日17时许,北兴农场采煤二队工人赵春华及儿子赵国增在家中被人用刀砍伤,嫌疑人已逃跑身份不明。刘立颖接到报案后,率先带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一小时后,他又接到民警报称,距采煤二队6公里处的大东林场矿暂住人员邢春玉被人砍伤,其大女儿、二女儿及外孙子被人砍死。目击者证实,犯罪嫌疑人张启明醉酒后作案,已逃离现场。根据证人提供的张启明的体貌特征,确定采煤二队赵春华、赵国增被伤害案均系张启明所为。刘立颖一方面将案情向上级领导汇报,另一方面紧急部署,调集警力,迅速张开包围圈,开展围追堵截工作。他率领刑警队一班人,昼夜奋战,按照确定的包围圈,围追排查,于次日凌晨4时许,将张启明抓获归案。经查,该犯曾于2002年在山西省杀人在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法制的健全,犯罪手段也日趋智能化、专业化。在新形势下,刘立颖认识到,干好刑警光靠胆识与热情是不够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靠科技、靠智能,知法,懂法,才能有效打击和惩治犯罪。几年来,他在工作之余坚持刻苦钻研,通读了有关刑事科学技术和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等方面的书籍,通过个人努力,取得了中国刑警学院痕检系大专毕业证书,被评定为痕迹检验工程师、照相工程师;获得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取得学士学位。
为了充分利用刑事技术手段侦查破案,他将以往的蹲坑守候、摸底排查的思维模式转移到了向科学技术要警力上来,重点突出了现场勘查的作用,充分利用案件现场挖掘犯罪线索,努力做到出现场快速、准确、细致。同时,注重搜集、储存各种信息资料,建立规范化的可比对样本档案,储备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并在实践中,利用这些资料和所学的刑事技术破案,大大节省了人力、财力、物力,减少了破案难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1997年12月24日晚11时,北兴农场个体电焊工罗庆林电焊机被盗,价值4000余元,罗庆林把电话直接打到刘立颖家,用恳求的口气说:“刘警官,我修理部的电焊机被盗了,那是我们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我就相信你了,能不能帮我查查这个案子。”刘立颖说:“你别着急,我马上到。”在现场勘查中,刘立颖发现一独轮小推车印痕,并在车梯印附近发现散落的电焊机隔热片。当即,他带人沿车印追踪勘查,当时路面承痕条件很差,案犯为逃避侦查,在住区内绕道循环行进,车印时断时续,只有边分析边勘查,把住路口循迹追踪,经过5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人赃俱获。
刘立颖从警十余年,参与办案上千起,破案700余起,无一例错案,他以一身正气和对党、对人民的无比忠诚,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1997年,他代表省农垦公安局赴省厅参加全省刑警技能大比武,为垦区公安局夺得了射击金牌,荣立个人三等功。1999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2年、2004年又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被农场授予“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