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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7月19日电 18日下午,黑龙江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管理工作正式启动。全省300万机动车驾驶人将陆续领到“信息卡”。届时,违章处罚、记分管理、驾驶证审验等业务工作将实行“一卡通”管理。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也称“龙卡交通卡”,是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发行的带有IC芯片和磁条的复合卡。据交警部门介绍,凡持有我省机动车驾驶证在本省内驾车上路者,必须随身携带信息卡。信息卡的IC芯片上记载着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信息、审验信息、交通违法记录和12分记分信息,执勤交警使用专用的手持POS机就能够纠正违章和处理路面事故,还能方便交警查验驾驶人信息和记录交通违法、肇事信息。同时,违法驾驶人还可通过本人信息卡上的金融账户直接完成违章罚款的交纳。驾驶人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时,也必须同时交验信息卡,进行数据维护。
凡是我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在省内中国建设银行网点登记、申领“信息卡”。大庆、七台河市机动车驾驶人于2007年7月20日起,其他地市驾驶人于2007年10月1日起到当地建设银行网点领取信息卡。大庆、七台河市自2007年10月1日起,其他地市自2008年5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使用信息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工作。经省物价部门的批准,驾驶员初次领卡须交纳信息卡工本费10元,补卡、换卡须交纳信息卡工本费20元。驾驶人丢失、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信息卡无法使用时,须到建设银行储蓄网点办理补发或换发信息卡。
省交警总队总队长赵亚光表示,建设、推广、使用“驾驶人信息卡”管理系统,是在交通智能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处理、驾驶证审验、教育管理、罚款交纳、记分管理等业务工作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高科技网络平台和信息支撑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确保交警执法公正,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驾驶人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