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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3.5万只犬领证 明起没收大狗 无证养狗罚200元
2007-07-20 07:24:4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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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0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获悉,截至19日,哈市共有3.5万余只犬完成了登记并注射疫苗。从21日开始,哈市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市民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没收大型犬和烈性犬,对无证饲养小型犬的,将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200元罚款。据了解,4月20日至7月2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和哈尔滨市畜牧兽医总站联合办公,为哈尔滨市小型犬进行免费登记并强制注射狂犬病疫苗。截至目前,共有3.5万余只犬完成了登记并注射疫苗。而此前,哈市办理《犬类准养证》的狗才两千余条。7月21日开始,市民可携犬先到道里区安升街50号的哈尔滨市畜牧兽医总站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然后携带免疫证和犬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免费登记注册。

  据哈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负责人介绍,根据《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哈市市区内不准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市民遛犬只能在19时至次日6时出户;市民出户遛犬时,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不得携犬乘坐公交车辆,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商场、休闲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定期为犬注射狂犬病疫苗,犬咬伤他人,养犬者应立即将伤者送至当地卫生防疫站接种狂犬疫苗,并依法赔偿损失。

  目前,根据市民投诉的违规养犬中,主要是不文明养犬现象,比较突出的是不拴狗链遛狗,任狗乱跑,吓人伤人。因狗扰民引起的纠纷和社会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养犬,从21日开始,哈尔滨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将会同南岗、道里、道外、香坊和平房5个区的犬类管理执法部门上岗执法,如发现市民违规养狗,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警告或处以200元罚款;对市民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没收;无证饲养小型犬的,将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2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