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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小学招生 各校不办实验班特长班 可试行“小班额”
2007-07-20 13:54:3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铁瑛
东北网7月20日电 为期三天的哈尔滨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22日将拉开帷幕。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中小学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不得加收费用。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摸清新生底数,合理划分学区。要严格控制“大班额”,有条件的区、县(市),可在小学试行“小班额”授课。严格掌握小学入学年龄,市区小学今年招收年满6周岁以上(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
据悉,哈尔滨市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含民办公助学校)的招生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书面考试或变相考试择优录取新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学校刊发招生广告或学校简介等宣传资料时,必须经区、县(市)教育局初审同意,报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发布。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的招生资格。
据规定,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全市统一于8月25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8月27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据悉,市教育局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纳入评价区、县(市)教育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在全市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进的资格。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