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3日电 凡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其代表性传承人,没有固定工作和经济来源的给发“补助”,有固定工作的给予酌情资助,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将追究该项目保护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这是记者日前从省文化厅有关部门获悉的针对“非遗”传承人的利好消息,表明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记者了解,目前国家已经对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也是我省首批“非遗”名录的鄂伦春族摩苏昆、达斡尔族乌钦、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等进行专项拨付资助。对于国家未拨付补助资金的国家级名录,省文化厅决定从省“非遗”保护工作专项资金中拨付一定数额来启动保护工作。
近年来,省文化厅以积极抢救、仔细挖掘和重点保护省内现存非物质文化资源为出发点,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重点调研,建立健全省及各地市工作组织机构,建立省级专家委员会,制定保护办法,努力筹措保护专项资金,举办全省专业工作人员培训班等等。今年3月,随着《满族萨满神话》等57项首批省级“非遗”名录的诞生,标志着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大体框架基本建成。首批“非遗”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也在基层推荐及专家评审后诞生,近期将在全省公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就是保护传承人。专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十分脆弱的,往往是“人死艺亡”。目前以口传心授传承的传统文化形式,受语言、环境、技艺、资源等的限制,传承人正急速减少。像国家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曲艺类中的达斡尔族乌钦、赫哲族伊玛堪、鄂伦春族摩苏昆等非常珍贵。可现在的传承人都已是耄耋之年,而年轻人中能说本族语言的人已经十分稀少,“非遗”传承人匮乏现状令人担忧。传承人保护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迫在眉睫。